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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绩效应多请市民评估

来源:深圳之窗   作者:佚名   日期:2010-04-09  

政府绩效应多请市民评估

    在经过3年的试点工作之后,政府绩效评估将于今年全面推开。日前,《深圳市政府全面试行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对外印发实施,这意味着,深圳在政府绩效评估方面有了硬杠杠

    政府绩效评估作为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承载着加强政府责任、提高政府效率的重任,因为政府绩效评估具有监督政府行为、提高政府绩效和改善政府形象等作用,因而日益受到各方的重视。深圳此次政府绩效评估的总体思路和改革方向,就是在3年政府绩效评估试点的基础上,扩大绩效管理的范围和对象,探索建立组织健全、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这无疑将进一步提升深圳公共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政府运行绩效如何,直接关涉民生幸福,管理到不到位,市民有着切身感受;同时,来自内部的管理评估固然必不可少,但来自外部的声音则更贵在客观真实,因而对政府绩效评估,市民应有足够的发言权。此次公布的方案中提出,深圳将建立电子民调系统,在日常的绩效管理中收集社情民意,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追踪、督导工作改进情况,开展年度满意度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对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估,并计入政府绩效年度评估结果。我们认为,这样的规定体现了扩大公众参与的政策初衷,但还有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空间。

    要在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中充分吸纳民意,首先要让老百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政府都做了些什么,各项工作是如何开展的。此次公布的方案中提到了电子民调系统,但光是民调还远远不够,各政府部门理应尽可能做到信息公开,让市民全方位参与监督和评估。

    而对于来自市民的声音,也应设立相应的反馈机制。譬如在深圳近期曝出的保障房公示名单事件以及填海区楼盘沉降事件等多起公共事件中,相关职能部门不能简单地作个公开回应,或者表态将尽快亡羊补牢了事,而应及时启动行政问责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深究相关部门和具体公职人员的责任。同时,还应引入惩戒、退出机制,对那些绩效低下的行政人员,予以严厉处罚。如此,政府绩效评估才能发挥实效,才不至于沦为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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